2018年06月19日14时00分许,当事人郭某玲(女,38岁,汉族,户籍所在地广东省大埔县光德镇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附载张某梅,女,61岁,汉族,户籍所在地广东省大埔县光德镇人)从大埔县高陂镇三角村往大埔县高陂镇红星村方向行驶,当行驶至大埔县高陂镇桃花三角村路段时,车辆侧翻至其行驶方向的右侧水渠下,造成郭某玲当场死亡,张某梅受伤送大埔县高陂镇人民医院救治,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事故成因分析:当事人郭某玲无证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超速行驶,且未带安全头盔,途径缓下坡转弯路段时,因采取措施不及,操作不当,车辆失衡冲出路面,是造成此事故的全部原因。
警方提醒
在乡村道路行驶,同样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珍爱生命,安全出行。同时无论驾驶什么车辆,都要做到“六不要”:不要无证驾驶、不要驾驶无牌车车辆、不要超载超员、不要客货混装、 不要驾驶改装或报废农用车、不要驾驶农用车上高速公路;
乡村公路等级较低,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备。在乡村道路驾驶时,请注意路况变化,临近转弯、下坡路段时,要减速慢行,并鸣喇 叭示意,提前采取制动措施;
驾车行驶在乡村道路时,请集中注意力,减速慢行,注意观察路口情况,随时准备制动,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乡村道路坡陡、弯急、路窄,驾车时应与路侧保持安全距离,控制车速,缓缓而行,切勿强行超车、强行会车、超速行驶、占道行驶,遇视距不良路段时要及时鸣喇叭,做好停车避让准备;
乡村道路坑洼、碎石等障碍物较多,路面通行条件差,行车中应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以免前车扬起的灰尘或溅起的泥水遮 挡视线。(大埔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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