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明某某小区的房产证,在2014年买房时已经上交了购买房产证的费用近三万元。至现在还没有办好房产证。是什么原因?说开发商税没有交清,这是偷税漏税?没有交税,就可以素无忌惮的建房子卖房子?这是谁的责任?什么是人民政府?什么是替人民做主?现在的巡视组,现在的倒查追究责任?地税局?国土局?房管局?该谁来承担?老百姓辛辛苦苦一辈子,为的就是一套房,房子对于农民来说比命还重要。有人说,不把事情闹大就不会得到重视,这是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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