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消除动态交通安全隐患,努力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加强对全社会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的曝光力度,现将截至2018年7月11日,梅县区5次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的大型货运汽车名单进行公布,请各位车主尽快联系交警部门,对车辆违法行为进行清零处理。
交警提醒:《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67条规定,3次以上违法未处理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10次以上违法未处理的,扣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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