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梅州市接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三十一批案件13宗。其中重点案件2宗,目前已转交相关部门办理。
这些案件反映的主要问题是:
兴宁市群众反映,黄槐镇宝丰村有2个大型猪场,废水直排到宝丰河污染水源,臭气扰民;坭陂镇大新村3个养殖场污染水源,散发臭气影响居民生活。
群众反映,梅江区城北和梅县区城东高速路口边上的停车场存在加私油的情况,加油的时候油溢到地面,污染环境;
五华县群众反映,华城镇湖田上村一项目建设中,没有做排水沟等保护措施,下雨时造成水土流失;
梅江区群众反映,江北金苑小区垃圾中转站噪音和臭味严重扰民;
目前,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在粤接受投诉工作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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