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平远县河头镇象牙村堆场非法建筑事件已被揭发近9个月时间,目前非法建筑依然屹立不倒,某些所谓的“乡贤”以建设美丽家乡为幌子,采用各种手段骗取国有土地,攫取个人团体利益。
得到以上结论的理由如下3点:
1) 林业局在2018年5月30日答复的文件中指出,吴清泉于2017年10月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进行建设,即河头镇政府答复文件描述的未取得规划许可证和工程建设许可证。相关部门已认定目前在象牙村堆场的建筑是违章建筑。
2) 林业局在2018年5月30日答复的文件中指出,吴清泉未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使用(修建)。这意味着吴清泉在租赁象牙村堆场时,给各相关部门描绘的是所谓“乡贤”为家乡建设,以骗取林业局木材公司管理的象牙村堆场。
3) 2017年底,平远县作为梅州市拆除违章建筑100天行动的试点县,期间拆除了平远县大柘镇超竹的练车场等等(相关媒体已报导,https://mp.weixin.qq.com/s/ChsBvm8dj7eyz3zQFzPN8g),已被相关部门认定为违章建筑的象牙村堆场建筑物,既然能屹立不倒,原因一是大家讨论过的吴清泉方有强大的后台,二是涉及到团体利益。
对于还没有为家乡建设做过贡献却所谓的以“乡贤”名义自谥的人,我在此表达以下4个观点:
1) 为家乡建设做贡献是每一位在外谋发展的河头镇象牙村人民的愿望;
2) 为家乡建设,也需要配合当地政府部门,对外公布规划蓝图、愿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与当地居民一起为家乡建设做贡献。而不只是在口头上提“为家乡建设”、“乡贤”,到底象牙村堆场的使用是否能为农民实现收益、改善民生、脱贫致富?经过了近2年的时间,这个问题村民都还不知道,相信当地相关部门也无法真正表达清楚,有些人却以“为家乡建设”“乡贤”的名义自谥,实属可笑。
3) 为家乡建设,也需要走配合相关部门走法定的审批流程,整个象牙村民都有知情权,讲究公开公平公正。吴清泉至始至终均未向村民公布堆场的使用规划,且在没有规划许可证和工程建设许可证的情况下强行建设永久性房屋,你说为家乡建设,我说为个人团体谋利。
4) 请问每个外出谋得发展的人,都打着为家乡建设的口号,打擦边球,不以法律法规道德为准的话,人民根本利益有谁来保障?
附件的图片是林业局最新的答复,我在此表达以下2点:
1) 合同合法?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整个签合同的过程遮遮掩掩,见不得光,找几个同姓的亲属签字就代表民意了?不知道有几个人认同?因为一个贼并不会在别人面前承认自己是个贼。
2) 答复中描述的“如果在限期内未进行拆除,则采取中止合同和依法拆除措施”,请问平远县林业局和河头镇人民政府,限期拆除指的具体时间是什么?请给民众一个准确的答复,不要跟农民玩文字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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