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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6名民警充当赌档“保护伞”案被通报

mz168 2018-5-25 16:08:29      0 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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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和省、市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梅州市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重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至目前已立案10件1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取得了初步成果。日前,梅州市纪委监委将近期查处的五华县6名民警充当“保护伞”的典型案例作了通报。

网络图片

通报指出,2016年4月中旬,五华县安流镇文葵居委原书记兼主任古伟棠打算在文葵村开设“板九”赌档,于是分别找到时任五华县公安局文葵派出所所长李任炫和时任五华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副大队长谢国强,希望在其开设赌档期间得到“关照”,李任炫、谢国强均表示同意。随后,李任炫向文葵派出所副所长张勇、刘志军、陈威提出要“关照”古伟棠的赌档,谢国强则说服时任五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钟辉雄一同为该赌档提供保护。2016年4月至5月间,古伟棠在文葵村顺利开设“板九”赌档,李任炫、谢国强、钟辉雄、张勇、刘志军、陈威等6人为古伟棠的赌档充当“保护伞”,对该赌档长达一个多月的违法行为不予查处。在古伟棠开设赌档期间,钟辉雄收受古伟棠所送的保护费4万元;谢国强收受古伟棠所送的保护费3万元;古伟棠先后5次送给五华县公安局文葵派出所保护费6.8万元,其中李任炫分得2万元,张勇、刘志军、陈威各分得5000元,退回古伟棠9000元,其余2.4万元被用于文葵派出所的福利、伙食等开支。


2017年12月20日,梅县区人民法院认定钟辉雄、李任炫、谢国强、陈威、刘志军、张勇犯徇私枉法罪,对钟辉雄、李任炫、谢国强分别依法作出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七个月、七个月的判决,对陈威、刘志军、张勇依法作出判处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2018年1月22日、3月15日,经五华县纪委、监委会议审议,决定给予钟辉雄、李任炫、谢国强等3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给予陈威、刘志军、张勇等3人留党察看一年、撤销行政职务处分。


通报强调,以上这起基层民警充当赌档“保护伞”的典型案例,在当地造成了不良影响,损害了党委政府形象,也暴露出当前一些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仍存在薄弱环节,尤其在日常监督、抓早抓小、“八小时以外”监督等方面存在上热下冷的现象。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对照自省,带头廉洁自律,自觉秉公用权。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以铁面执纪、严肃问责的实际成效实现对黑恶势力的强力遏制,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客都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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