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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168
2018-5-24 14: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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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关于保利江南苑无证销售的问题,我局于2018年5月4日发出暂停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告知书并责令保利(梅州)地产有限公司进行整改。 关于公积金贷款问题,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的通知》(粤建金【2018】14号)文件的要求,我局与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2018年2月12日联合发布关于维护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梅市建字【2018】10号)的通知并于发出之日要求各开发企业严格按照通知规定执行。 在此通知发布之前,购房人已于2017年12月16日与保利(梅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愿签订《保利江南苑(保利江南和府)项目认购书》,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买卖双方应按认购书约定履行,如有异议,需双方协商解决。购房人认为因公积金政策、银行利率调整等原因,开发商损害了购房人权益的经济纠纷,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维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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