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江美食店位于兴城陈井岗东路,虽打着美食店,实则是擅自摆卖猪肉和蔬菜等市民重要日常食品,这个散游于隐秘角落的肉菜如何保证其食品安全呢,其没在政府指定市场售卖,规避了部门对肉菜食品的日常检验监管,其摆卖的肉菜安全根本无法保证安全达标。难道其可不用到专门位置摆卖肉档,莫让监管真空成为这种肉档的安全隐患,请问像这种肉档有关部门是如何保障食品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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