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料人李小姐反映,她今年4月份,从梅江区金燕大道的一家酒店离职后,店里的经理曾告知她,可以结算全部工资,但一直到现在,工资都没有全部发放下来。这是怎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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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姐告诉记者,她今年3月17号的时候入职这家酒店,入职时曾与店里签订了三个月的劳动合同,后来因为身体原因在4月10号就辞职了。
李小姐表示,工资分“3月份全月工资和4月份部分工资”两部分,总共有1600元左右。她拿到了3月份的工资,共900多元。但4月份的工资却一直没拿到。
李小姐:4月份的工资我问他们什么时候结给我,他们说不知道,经理又让我去找财务,……(财务)说她也不知道,还很不好的态度,那我不知道找谁才好,公司不结账我该找谁?
带着李小姐的疑惑,记者联系到了酒店的负责人。负责人表示,4月份的工资要5月的16号才发。
酒店负责人:我们正常手续离职的话,她3月中旬来,4月份就发3月份的工资,……那她4月份的工资就应该这个月的16号发,所以这不是拖欠她工资。
现在看起来,酒店并不是有意拖欠李小姐的工资,双方也应该多点沟通,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误会。(梅州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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