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31日凌晨6时25分,蕉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县局110指挥中心指令:“在205国道消防大队门口路段,有一辆二轮摩托车撞到一个行人后逃逸,现受伤者倒在公路上”。接警后,交警大队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发现伤者已被群众送往医院抢救,而肇事摩托车不见踪迹,现场只残留下一些摩托车上掉下来的漆片、玻璃碎片和一个转向灯。因案情重大,值班民警立即向大队领导报告。大队长林志锦接到报告后,迅速指令启动《重大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侦缉预案》,由事故处理中队抽调精干警力成立案件侦破专班,开展案件侦查工作,查看事故现场附近监控设备,查找、走访报警人和知情人;并迅速派出民警到医院,了解伤者情况,做好伤者家属的安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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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时天刚蒙蒙亮,下着小雨,过往行人、车辆稀少,且肇事者戴了全封闭的头盔,所驾驶的摩托车没有号牌,难辩其相貌特征,案件线索少,侦破难度大。但办案民警并没有畏缩,而是沉下心来,认真勘查现场,仔细寻找物证,耐心寻找、询问目击证人,希望从中发现线索。此外,办案民警还立即调取事故沿线路段卡口视频,组织人员查看比对,逐一摸排嫌疑车辆走向。通过一系列工作,循踪觅迹,民警发现:肇事摩托车发生事故后逃逸,沿205国道进入城区,最终驶入了蕉城某企业宿舍内部。办案民警立即和某企业取得联系,并在其支持下,对该企业宿舍内部停放的摩托车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最终,民警在停放着一大堆摩托车的车棚里,发现了一辆红色摩托车,与事故现场附近卡口拍摄的照片类似,车体前侧挡泥板处有新破损的痕迹,且少了一个前转向灯。民警将现场提取的塑料细片拿来对比,发现正是这个挡泥板处掉下来的物体,现场提取的转向灯和其他物体都能与这辆摩托车上破损的部位相吻合。民警初步认定该车有重大肇事嫌疑。
通过询问了解,得知这辆摩托车是该企业的一个员工徐某某所有,而徐某某现在已经去上班了,不在本县。为了抓住案件侦破的黄金时间,民警立即与该企业领导联系,对上班的工人进行询问:有谁在今天早晨来上班的路上发生过什么事?徐某某开始时言辞闪烁、支支吾吾,等领导再说一遍时,他知道事情暴露了,自己的事被警察查到了,不得已之下,承认了自己当天早晨上班途中驾驶摩托车撞到一个行人后逃逸的事实。办案民警即要求他立刻乘车到交警大队投案。
下午1时20分许,徐某某来到交警大队,向民警交代了肇事逃逸的经过。
原来,当天早晨,他驾驶摩托车从文福镇的住处赶往蕉城,要搭乘工厂班车去上班。当行驶至205国道消防大队门口路段时,正好有一位老人在过斑马线,他因车速过快,闪躲不及,便撞了过去,将那位老人撞倒在地,而他并没有下车来察看,也没有逗留,更没有报警,像没事人似的驾驶摩托车继续去上班了。他以为戴了头盔,摩托车又没有号牌,附近又没有什么人,应该不会被警察查到吧。谁知道警察那么快就查到了自己头上。
在接受讯问时,徐某某对肇事逃逸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真的很后悔,出事时就不应该逃逸,现在一切都晚了。
蕉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快速反应,以缜密的思维和耐心细致的排查,循踪觅迹,连续作战,仅用3个小时,就快速侦破了一宗交通肇事逃逸案,维护了法律的威严,为伤者挽回了经济损失,赢得了伤者家属以及人民群众的赞誉,此事件在当地微信、微博等媒体圈中,大量网民为蕉岭公安交警和办案民警点赞。(蕉岭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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