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帖

兴宁出现“路怒男”,砍伤他人进了拘留所!

mz168 2018-1-22 20:42:08      0 2708
收藏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变得越来越普及,大家在享受高级出行工具的同时,也容易患上一种“病”——“路怒症”,1月16日,市民曾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一位司机。

 

1月16日上午八点多钟,市民曾先生开车沿兴东路往团结路方向行驶,在快到红绿灯路口时,发现身后一辆白色小车跟得很近,而且不停地按响喇叭,由于正是上班时间,路面车辆很多,曾先生不好躲避,不料对方在通过红绿灯后突然从后面撞了他一下,并绕到他的车子前面做出了让他惊恐的事情。

事主曾先生说:“他来势汹汹,一下车就拿着黑色的东西过来,当时我以为他拿着的是钱包,没想到他抽出砍刀来,然后他就卡住我的脖子乱撞,敲得我的车上都是血,然后他又转到我的车前扎我的车前挡风玻璃。”

 

从警方提供的监控视频可以看到,曾先生的车子被逼停后,一名男子手握刀具径直走到曾先生的车前,猛砸、猛踢曾先生的车子,随后双方发生了争执,在此过程中,曾先生不幸中了对方挥来的一刀,经医院诊断为头颞(nie)部软组织利器砍残伤。

 

事主曾先生说:“我就走前去,想把他推开一点,不要把我的车砸坏了,没想到他又拿砍刀砸到我头上来。”

 

随后,肇事男子不顾众人的阻拦逃离了现场。

 

接警后,市公安局郊区派出所民警快速出击,在安顿好伤者后,通过事主描述和走访群众,掌握了嫌疑人和肇事车辆的可靠信息,同时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快速锁定肇事车辆位置,于是办案民警立即前往守候伏击,直到当天上午11点30分,民警在环城北街成功将肇事者蓝某清抓捕归案。

 

经查,今年26岁的蓝某清家住兴城曙光路,对于其因交通事故持管制刀具砍伤他人的事实供认不讳,但面对记者的镜头却拒绝采访,似乎还不愿意承认自己的错误。

 

目前,蓝某清因故意伤害他人和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于行政拘留十五日、罚款二百元、收缴管制刀具的处罚。(兴宁市广电台   作者: 国龙)


如果觉得这篇文章对您有帮助,请打赏支持一下!


最新回复 (1)
你还未登录!不能查看回复!! 点击登录
游客
2
登录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