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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互相转告】兴宁电子警察抓拍逆行及205国道流动测速

mz168 2018-1-17 17:16:59      0 1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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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保健院、中医院相邻集中在官汕路交通要道上,特别是节假日和上下班高峰期间经常造成交通拥堵兴叶路保健院背后路段道路狭窄,是造成交通拥堵的主要原因,前往兴将路粤东农贸综合市场的道路已开通多时,但大部分驾驶人为了贪图方便仍然选择捷径不愿绕行,给该路段交通带来很大压力。

▲兴叶路保健院侧路段单行线示意图▲

为切实解决这一问题,政府职能部门经多次实地调研,决定在兴叶路保健院侧路段实行单向通行,有效缓解医院周边的交通压力,最大限度地提升该路段通行效能,让市民出行更安全、更便捷。

交警提醒

1、只允许机动车从官汕路右转弯进入兴叶路往新陂方向单向通行。

2、叶塘、新陂往城区方向行驶的机动车,行至兴叶路黄竹坜桥路口时请右转,禁止往保健院方向直行。

3、兴叶路黄竹坜桥路口已设置"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实行24小时监控抓拍闯单行线(违反禁令标志)的交通违法行为,下来将抓拍到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市区其余单行线路段也将设置监控系统。

4、对205国道限速地段(限速60公里/小时)进行流动抓拍,交警部门将对超速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5、敬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交通标志、标线通行,务必多留意单行线及限速标志。

▲205国道限速标志▲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

1、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逆向行驶)的,罚款200元、记3分。

2、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罚款200元、记6分;超过规定时速50%的,罚款2000元、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载货汽车、校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罚款150元、记6分;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不足100%的,罚款1000元、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超过规定时速100%以上的,罚款2000元、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3、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罚款150元、记6分;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不足100%的,罚款1000元,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超过规定时速100%以上的,罚款2000元、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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