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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168
2017-12-25 22:3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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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1、按照县政府《关于开展县城建成区及琴江新城第十二次拆违行动通知》精神,县政府组织由属地政府负责牵头,召集县国土、住建、城综、城监大队、应急大队等部门联合拆违,按你反映的应由属地政府水寨镇负责。2、经与水寨镇查实该建房户是属于拆迁户,该建房户在拆迁时,与水寨镇、县住建局签订了相关协议。水寨镇、县住建局协助该建房户办理相关建房手续,同意该户主边办理建房手续边建房。根据你反映的抢建问题,经查,该户仍未办好建房手续,我局城监大队于2017年11月27日,向其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同时积极向水寨镇反映相关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工作。 五华城市综合管理局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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