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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斑马线不让行人 发生交通事故负全责

mz168 2017-12-9 16:08:39      0 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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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02日19时12分,张某(男,25岁)驾驶车牌号为粤M98***的小型客车,沿大柘镇平城中路由南往北行驶,至平城中路三角花园侧路段时,碰撞正由东往西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林某(女,65岁),致林某受重伤的交通事故。

法律责任:

张某驾驶车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之规定,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当事人林某无责任。

 

交警提示:

斑马线不礼让行人导致惨剧发生的现象时有发生。可以说,作为机动车驾驶员,在行经路口或人行道以及碰到行人穿行马路时,一定要减速慢行,让行人优先通过,不然一不小心将酿成惨剧,不仅造成行人伤亡,也给自己和自己的家庭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开车争先几秒钟,也许在你几秒钟的快速后,等待你的是一辈子的悔恨。


斑马线要真正成为安全的行人之道,需要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自律,无论是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都需要自觉遵守交规,树立安全交通意识,养成文明出行习惯。交通安全,从我做起。(平远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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