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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168
2017-12-4 22: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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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切实解决我县粘土砖厂存在的突出问题,县政府于2014年分别印发了《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整顿规范粘土砖厂工作方案的通知》(华府办函[2014]79号)和《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粘土类砖厂监督管理的通知》(华府办函[2014]124号),明确要求各相关部门的行政许可期限统一为一次许可二年,并按相关规定实行年检制度。由于你们的砖厂在新的县城规划区内,不符合延续许可条件,2015年11月、2016年1月县清理整顿规范粘土砖厂工作组又专门分别发出《告知书》,明确告知你们砖厂的许可期限至2016年11月11日到期,要求你们砖厂不要改建、扩建生产规模,并在许可期限到期时自行停止生产和拆除设备设施,否则,将采取停止供电等措施依法予以关闭。 五华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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