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帖

此案久拖不决, 罪犯继续逍遥法外, 是否罪加一等

民生168 2017-11-24 22:13:14      0 21202
收藏

经五华县公安局调查:信访中谢X明所提到的谢X金老婆李X桃被打伤住院半个月,只认定轻微伤,当时李X桃住院后,派出所侦查员依法将李X桃在医院治疗的材料送至公安局法医部门,经法医鉴定李X桃的伤情为轻微伤,所以横陂派出所立治安案件查处,案件发生后,横陂派出所侦查员也多次到打人者的家里,但打人者并不在家,派出所侦查员也对其家属说清要打人者主动到派出所投案,并依法对打人者发出传唤证,并不像谢X明信访中派出所不继续追究打人者的责任。 梅州市公安局 2017年9月4日 现在时间中公历2017年11月11日, 自2016年1月1日点燃导火索,因本着息事宁人的想法答应公安机关不再追究对方刑事案。到2017年7月再次犯案, 将人打伤至今还毫无悔意,按警方说法是对方一直不在家,无法执法, 然后有消息说警方有意调解,但对方不接受赔偿伤者住院的医药费。。。。。。 那么请问警方说对方一直不在家, 多次传唤潜伏无法将罪犯带回执法, 是否犯案后潜逃也没有罪加一等的说法, 只要躲过了初一就可以开心过十五?     警方有意调解但对方不肯赔偿医药费并公开道歉,也就是说警方有对方消息而没有对此案犯进行执法, 请问警方传唤几次?如果有意调解,那么就是有罪犯消息而不执行拘留等措施,摆明了就是让你们百姓私人打一场, 打死人了再算刑事案?


如果觉得这篇文章对您有帮助,请打赏支持一下!


最新回复 (1)
民生168 2017-11-24 22:13:21      0
1
2017年7月22日10时度,五华县横陂镇联长村李X桃与郑X辉因地方问题发生冲突,后李X桃被郑X辉用砖块扔伤,横陂派出所先行立治安案件查处。案件发生后,横陂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在横陂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郑X辉已逃离现场,民警立即与在场人员收集证据,并于2017年8月1日通过法医为伤者李X桃验伤,2017年8月9日经五华县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李X桃的伤情为轻微伤并及时告知李X桃的老公谢X金,确定此案件为治安案件性质后,横陂派出所案件主办人员于2017年8月10日对郑X辉进行传唤,并开出传唤证,但当时郑X辉并不在家,后派出所人员又于2017年9月4日、9月11日开出传唤证到郑X辉家里传唤其人,也同其家属说明要郑X辉本人到公安机关将案件事件说清楚。其中2017年8月10日至2017年11月初期间,派出所侦查员也多次到郑X辉家走访。至于说调解方面,派出所同志到郑X辉家中,郑X辉均不在家,派出所同志出于对案件侦查有利方向,并单方面向谢X金方沟通是否可以调解处理,但谢X金方提出的要求与办案民警自认为可以调解的结果出入太大,所以并没有组织谢X金方及郑X辉方进行调解,并不存在说派出所有违法嫌疑人消息而不采取法律措施。  至今,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梅州市公安局  2017年11月22日
游客
2
登录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