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帖

一男子在丰顺被七名男子持刀抢劫十万?真相是…

mz168 2017-11-15 20:30:01      0 1533
收藏

昨晚8时许,丰顺县公安局接到报案,报警人称自己被七名拿着刀和电棍的男子抢走了十万元,吓得蜀黍头都大了。经进一步询问才发现这原来是报警人自导自演的一出闹剧,到底怎么回事呢?一起来看看...


11月14日20时54分,丰顺县公安局110报警台接到一名男子的报警称,七名男子拿着刀和电棍抢走了他十万元后逃跑了,接到报警后,110报警台立即向汤坑派出所城南中队下达出警指令。刑侦大队、网警大队共十余名警力赶往现场,开始进行细致的现场勘查工作。

经向报警人了解,城南中队民警得知,邱某强(男,34岁,福建三明人)系在东莞做红酒生意。11月11日,一名男子通过某QQ群与邱某强相识,并表示出了合作生意的意向。14日一大早,邱某强就从东莞驾车来到丰顺县汤坑镇某广场,和该男子见面,并相约吃了午饭和晚饭洽谈生意。


据邱某强描述,在后来聊天期间,对方突然叫来七名手持刀和电棍的男子,抢走了他手中的袋子,里面有现金十万元整。


然而,当民警进一步询问实施抢劫男子的体貌特征和详细逃跑路线时,邱某强前言不搭后语,描述与先前的不一致,且民警在邱某强的身上闻到了酒味。在民警严肃追问下,邱某强才承认报了假警。


原来,邱某强和对方没能把生意谈妥,有些气急败坏,在喝了几瓶啤酒后,便拨打了报警电话,谎称自己遭遇对该抢劫。在报警时把自己的装有十万元现金的袋子被抢走的事实“描述”的有鼻子有眼,而被民警识破后,惭愧地低下了头。


目前,丰顺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以虚构事实、谎报警情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对邱某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如果觉得这篇文章对您有帮助,请打赏支持一下!


最新回复 (0)
你还未登录!不能查看回复!! 点击登录
游客
1
登录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