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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168
2017-11-14 19:4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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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邓某某: 你好!根据你反映的问题,我镇于2017年10月30日接到县信访局关于“罗湖村村民邓某某反映开荒地补偿问题”后,我镇及时组织工作组进行核实,现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一般性征地补偿标准〉和〈五华县公路建设项目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华府办[2017]16号)规定,从2017年6月1日起执行的五华县一般性征地补偿标准,规定罗湖村罗一队樟塘坑也按该文件的规定执行。其中,按照规定要求,土地权属不属于个人的,一律没有补偿,且近年来没有种植农作物的,青苗补偿费也不给予补偿。因此,你在樟塘坑的开荒地没有补偿符合规定。下一步,我镇将进一步做好你的思想解释工作,希望你支持重点项目征拆工作。 专此回复。 水寨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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