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梅州市梅江区梅松路嘉州光速网吧业主,九月二十九晚在公安联合检察中被查出一客人(成年人)用他母亲的身份证上网。因工作人员没有认真检查身份信息,现被处以停业整顿十五天处罚。现本人请问,一,假如有人故意用别人身份证上网,因人有相似,工作人员难以辨别,如何处理?二,大部分人身份证都不是近期的照片,本人跟身份证差别较大时,如何识别?还是说将客人赶走了事。自开业以来我们从来不接未成年客人,且没有违法行为,因为客人的行为和员工的疏忽,被处停业整顿十五天,或许在你们看来已经是很小的事,但是在现在的环境下,一个你们认为很小的事就能让我们关门大吉。我们与你们最大的不同就是月头你们等出粮,我们想办法给员工出粮。一个你们专业人士都做不到的事即人眼身份识别却要求我们完全做到,是否合理,假如我故意用相似的身份证去其他网吧上网并举报,请问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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