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关于开发商推迟或者不给业主(购房者)办理房产证的事情比较多,如兴宁市的华侨新苑等。给购房者造成一定的心里压力.请问:政府有规定开发商要在交房后多少时间内给购房者办理房产证吗?逾期不办理的话政府部门会对开发商追责吗?这种事情我觉得政府部门应该重视和加强管理。给老百姓以安居乐业,以避免造成负面新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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