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日上午7时许,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新中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在梅江区彬芳大道一工地顶楼有人扬言要跳楼。接报后,民警第一时间赶至现场开展劝解工作。经查,事件由工人王某与该工地负责人产生工程款结算纠纷引起。目前,违法嫌疑人王某因涉嫌扰乱单位秩序已被梅江警方依法行政拘留5天。
据了解,今天上午7时许,王某来到梅江区彬芳大道某工地,就工程款结算问题与工地负责人进行商讨。在讨论过程中,双方因工程量存在分歧发生争吵。王某情绪激动,爬到工地顶层扬言要跳楼。上午10时35分,在民警的极力规劝下,王某才答应从顶楼下来。其行为涉嫌扰乱单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梅江警方对违法嫌疑人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警方提醒:与用工单位产生工程款结算纠纷,可以向人社劳动、法院等部门投诉举报,采取极端方式本身是违法行为,只会激化双方矛盾,不仅危及自己的生命,还会扰乱社会治安,公安机关可依法对当事人进行处罚。(梅江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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