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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壹江南住宅小区游泳池违建问题的举报

民生168 2017-8-7 23:01:55      0 2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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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根据梅州市城乡规划局于2013年9月29日对梅州嘉应新天地有限公司关于嘉应歌剧院文化综合体商住小区(即壹江南住宅小区)批复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13209号),及相应的附图,壹江南住宅小区花园内并无游泳池规划设计,但目前该小区开发商违反规划要求,擅自在小区花园内施工建设了游泳池及更衣室、厕所等配套设施,并计划于2017年7月1日起对外开放,作商业性经营,引发该小区广大的强烈反对,请贵局尽快核实并查处,还小区广大业主一个安宁和谐的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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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复 (1)
民生168 2017-8-7 23:02:07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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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原由我局负责的市政设施运行、园林绿化、城市照明、公园广场管理、市场物业等具体管理事务和城市管理具体执法等职能划转梅江区。你所反映的壹江南住宅小区游泳池违建问题,建议直接向梅江区人民政府反映,谢谢!
 
梅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7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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