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2日晚,兴宁市阳光义工协会成立五周年暨“助学计划”五周年庆典在鸿都酒店举行。出席庆典活动业务主管领导有兴宁市精神文明办公室主任刘学伟、共青团兴宁市委书记彭燕妮。
在活动中兴宁市阳光义工协会对五年来一直支持协会发展的理事单位、爱心人士颁发了“热心公益”的牌匾。
会长刘英回顾了兴宁市阳光义工协会五年来的风雨历程。2012年7月12日阳光义工协会成立,次年2月通过了民政局的审批和注册,成为了我市第一个注册的民间公益社会组织。五年来相继启动了助学计划、助养计划、阳光微心愿、一米阳光送温情、阳光陪伴、阳光行动、关爱抗战老兵等多个公益品牌,截止至2017年3月,在册志愿者750人,其中高中以上学历442人,党员志愿者122人,达到会员标准的203人。
5年来,在主管部门、社会各界和全体志愿者的支持下,协会共组织了1200多场活动;服务社会7万1千多小时;参与志愿者已达3万多人次;服务对象11528人次;服务里程8万6千多公里。培养了9名本土社工,5名五星级志愿者,3名四星志愿者,7名三星志愿者,17名二星志愿者,68位志愿者达到一星标准,培养了累计近百位的志愿骨干。
五年来,志愿者们活跃在城区、乡村、社区、学校,成为这个城市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一股流动的暖流。得到了政府和主管部门的高度赞扬,先后获得了省级、地区、本市的“重点培养社会组织”、“最佳志愿服务组织”等多项集体荣誉。刘英获得了广东省“最美志愿者”、2016年第一季度“广东好人”称号,梅州市道德模范先进个人;陈华光获得2016年第四季度“广东好人”称号,被推荐参评2017年度梅州市道德模范先进个人;刘淑萍被评为2016年“广东好街坊”。这是肯定,是鼓励,同时也鞭策我们将公益事业做得更好。
回顾过去,展望未来,刘英会长对阳光义工协会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我们要围绕兴宁市市委市政府“创文”的工作目标,积极配合精神文明办、团市委等上级部门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系列活动,让我们把“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一直传承下去,用真心和爱心谱写了志愿者服务新篇章,为增进我市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志愿者应有的贡献。
会上,主管部门的领导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共青团梅州市委、梅州市志愿者联合会也发来了贺信。
庆典活动中,阳光义工协会助学组、敬老组、儿童组、公益组也展现了各自的义工风采。自编自演的文艺节目,形式多样,异彩纷呈,赢得了阵阵掌声。
出席庆典活动的还有市精神文明办副主任罗静、团市委学少部部长董学廉,理事单位、爱心企业、爱心人士代表,受助学生代表以及阳光义工协会的志愿者们。
兴宁市阳光义工协会
2017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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