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民生168
2017-7-9 15:26:05
0
-
1 楼
经查证,客户13543223273属于“承诺使用38或48元套餐充200送200和包电子券优惠”的目标客户。于2017年5月17日发送短信登记参与,于5月28日充值了200元并回复确认短信成功参与优惠。优惠内容在参与前已通过短信方式详细告知,经客户自主登记、确认后才开通优惠,双方已达成协议,与客户所述不符。按我司业务规则,优惠期间内无法取消优惠及降低套餐档次,符合业务流程。我司于2017年6月20日11:50分联系客户解释,已特殊为其提前结束优惠方案并返还200元话费,客户可自行更改套餐。客户接受,协调成功。 梅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6月21日
|
|
-
东哥_1501102542
2017-7-29 4:41:56
0
-
2 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