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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168
2017-5-28 0:4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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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照《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规定,“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已列入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二、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三、经了解,万象江山一期三标段住宅楼工程(A区8、9、10、11、12栋;B区6、8栋;E区2、3、5、6、8栋)、一期二标段(住宅A1、2、3、5、6、E1栋;商业SY02(A-B)、SY15;地下停车库CK03-04北段)分别于2017年2月15日、4月6日在我局进行了竣工验收备案。 感谢您的来信!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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