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4日11时许,罗岗所民警在兴宁市罗岗镇溪东村抓获涉嫌破坏选举秩序的嫌疑人陈某云(男,59岁,兴宁市罗岗镇溪东村社背人),经查,违法人员陈某云其于当天上午在罗岗溪东村村委选举过程中故意哄抢镇村工作人员手中选票,并將选票丢弃房屋瓦面上,其本人对破坏选举秩序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现陈某云因破坏选举秩序已被行政拘留10日。
选票丢弃房屋瓦面上
如果觉得这篇文章对您有帮助,请打赏支持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