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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鸿都路希悦酒店KTV严重扰民

民生168 2017-5-7 12:55:53      0 2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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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鸿都路希悦酒店KTV未做隔音设施,在晚上10点至凌晨3点播放音响扰民,多次拨打110举报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五十八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五十八条,公安机关给予警告、200-500元罚款。请问公安机关是否行政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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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复 (1)
民生168 2017-5-7 12:56:05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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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如下:关于群众李某某信访反映江南鸿都路希悦KTV噪音严重扰民,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没有处罚等情况,新中派出所对该KTV进行检查,经营证照齐全,经营KTV项目亦通过环评。建议李某某可向环保执法部门反映噪音扰民情况,环保部门会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测评噪音程分贝才有处罚依据。

梅州市公安局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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