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东钢任坑尾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该村塘仔自然村、南潦自然村共 28 户农户于 2014 年每户获得上级 3 万元的整村搬迁补助资金。坑尾村向其中 25 户每户抽取 1 至 2 万元不等共抽取26 万元,用于村内基础设施建设和返还村欠款,其中 18 万元收支没有计入村账。2016 年 12 月 8 日,丰顺县黄金镇党委给予坑尾村党支部书记刘东钢、会计彭礼康、出纳刘东升 3 人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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