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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顺一男子被暴打!竟因微信抢红包?

mz168 2017-4-12 14:02:03      0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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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微信群抢红包引发口角,丰顺县的“95后”青年徐某峰与徐某洋各自纠集了多名同龄人与对方打架,最终徐某洋被打成重伤。近日,丰顺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徐某峰等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缓刑二年六个月至四年不等。

网络配图

据了解,2016年8月13日23时许,徐某峰与徐某洋因在手机微信群上抢红包的事发生纠纷,两人在微信群内用语音对骂了几句,徐某洋一通电话打给徐某峰,都憋着一口气的两人在电话里吵了几句后提出“约架”。


8月14日0时许,徐某峰纠集陈某芝、郑某、徐某龙及张某威、徐某棋、徐某灵(另案处理),徐某洋纠集徐某、徐某发等人,双方约定在丰顺县汤坑镇某书店门口打架。之后,双方一见面,人多势众的徐某峰一方二话不说便上前对徐某洋拳打脚踢,徐某峰、张某威、郑某、陈某芝等人还用带来的棍棒对徐某洋进行殴打,致使徐某洋头部等部位受伤倒地,随后徐某峰等人离开了现场。


经鉴定,徐某洋的损伤程度评定为重伤二级,伤残程度为九级伤残。


案发后,徐某峰、陈某芝及张某威3人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徐某峰、陈某芝、郑某、张某威、徐某棋的家属及徐某龙共同赔偿了被害人徐某洋各项经济损失人民币150000元,并得到其谅解。


丰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峰等6人在公共场所聚集多人持械进行斗殴,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惩处。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依照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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