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购房合同第16条保修责任说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但没有说明报修后多长时间内必须修复,这明显是霸王条款。现在房子问题特别多,2016年10月3日报修的问题到现在都没来修,打了不计其数的电话,都说会去催工程队来做。物业管理费从2016年11月1日就开始收,是不是可以拖到超过保修期限就不用来修了呢?还有多收的办证费也至今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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