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9日,梅州市城市建设监察支队在梅州市环市北路嘉应花园二期B栋入口处粘贴了告嘉应花园二期业主委员会的《通知》,通知里面说:“B栋全体业主强烈反对拆除车库墙体,担心墙体拆除后将影响整栋大楼主体的安全,并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上访,要求维持现状,保障B栋全体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B栋很多住户反映,梅州市城市建设监察支队没有跟他们有任何形式的调查、咨询,何来“全体业主”?请梅州市城市建设监察支队拿出书面、录像或录音证明“全体业主”?B栋楼下的车库墙体属违建,这是定性了的,何时可以拆除?如果B栋建筑的安全要靠违建车库的墙体来支撑,那当初设计方案为何能够通过?施工过程中监察部门为何对违建行为置之不理?希望政府部门追究相关人员的渎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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