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上级领导: 你们好!本人在市场经营一特产店、刚好开业几天,不料门口的白色区的摊位被其他商贩摆满,我们催赶,商贩说物业收取了他们的物业费用,我们找物业理论,自己店门口的摊位物业怎么可以私自出租给他们人?我们想自己摆,物业不让,我们还说自己愿意付那门口的摊位费,物业还是包庇要租给那些商贩,说话态度及其难听,请上级领导帮忙解决一下,如不行,我们会请求民生820报道一下平远县第三市场物业的情况; 钱中钱 2016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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