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路一品居A栋住户计划加装电梯,目前未征求小区全体业主意见及未对受影响住户进行协商情况下进行公告办理审批事宜,经查阅《梅州市市辖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规定(试行)》有如下条款:
第五条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意向和建筑设计方案应当充分听取拟增设电梯所在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业主的意见,并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业主同意。增设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所有业主同意。
第六条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经过全体业主充分协商,影响相邻业主通风、采光、日照、通行等权益的,应与受影响相邻业主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根据以上条款,对A栋住户拟加装电梯提出以下异议:
1、修建电梯势必占用公共地方(占用业主专有部分),A栋业主是否需与本小区所有业主进行协商并取得所有业主同意(第五条);
2、一品居实际情况是小区非常狭小,A、B栋之间间距不到10米,如修建电梯势必影响B栋住户通风、采光、日照,且拟修建电梯位于小区出入口,本就不大小区再被占用势必影响出行,并造成安全隐患(安全大于一切),规定第六条已明确需与受影响相邻业主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就以上问题A栋住户拟加装电梯不符合规定及流程,严重侵占其他住户合法权益,并造成安全隐患,请相关部门主持公道。
如果觉得这篇文章对您有帮助,请打赏支持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