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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168
2017-1-5 18:3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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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和《关于发布公路、铁路(含轻轨)通过的乡村生活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执行标准的通知》(梅市府〔2007〕53号),丽都东路两侧红线外35米范围内的区域为4a类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4a类噪声标准(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
二、根据丽都东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广东华菱监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17日至2016年5月18日对该项目进行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丽都东路两侧环境噪声不存在超标现象。该报告书采用LIMA predictor软件对丽都东桥项目交通噪声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预测结果表明在没有采取降噪措施的情况下丽都东桥建成后将造成沿线各敏感点产生不同程度的环境噪声超标现象。
三、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35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环评单位于2016年5月在网上进行了第一次公示,丽都东桥项目沿线各街道办、村委会、各小区的公告栏等明显位置进行了现场公示公告;2016年8月在网上进行了第二次公示。在现场公告和网上公示期间,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均未收到任何反对意见和建议。环评单位两次去左岸观邸进行公众问卷调查,由于该小区尚无业主入住,因工作人员不方便提供业主联系方式,最终未能收到左岸观邸业主的调查问卷。
四、根据丽都东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内容,虽然该项目的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出现超标情况,建设单位只要采取环评单位提出的降噪措施(包括吸声减噪路面、设置绿化带、安装隔声屏障及通风换气隔声窗等),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和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环境监理,丽都东桥项目沿线两侧敏感点室内可满足《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2010)的要求,即昼间≤45dB(A)、夜间≤37dB(A)。
梅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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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美英文
2018-11-18 18:3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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