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江区10名党员、干部因农用地被填埋焚烧垃圾受处分,5名分管领导被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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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江区西郊桃西村村民李某私自将承包的12亩农用地用作垃圾受纳场,招纳建筑及生活垃圾填埋并且焚烧,造成周边空气、水土污染,严重影响附近村民生产生活。
市区余泥渣土管理中心、西郊街道办、西郊国土资源所、桃西村委会均存在监管处置不力、推诿扯皮的情况。
梅州市梅江区纪委分别给予市环卫局主任科员郑良永,市区余泥渣土管理中心原主任温永强、支部书记朱波、副主任王文清,西郊街道党工委委员李政、原委员王敬辉,桃西村党支部书记叶昌宝、治保主任蔡宏党内警告处分;对市国土资源直属分局西郊国土资源所所长古发君,区环保局信访办主任陈志国,市区余泥渣土管理中心业务室主任冯令连、队员周庆秋、队员陈志辉进行诫勉谈话;梅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分别给予市城监支队办公室科员李冰梅、黄静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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