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帖

兴宁的医院收取摩托车保护费

民生168 2015-12-31 18:23:36      0 2508
收藏

上级主管部门:
   兴宁妇幼保健院,第三人民医院存在收取看病者摩托车保护费的现象,多次引起纠纷,殴打人的事件。医院作为一个公共服务单位,理应为前来就诊的患者提 供车辆临时停放的场所,强制收取什么保护费,法律依据何在?难道这也是要打造有兴宁特色的医院?请主管部门下去调查,制止这种不合法的现象,给兴宁市民一 个满意的答案


如果觉得这篇文章对您有帮助,请打赏支持一下!


最新回复 (3)
你还未登录!不能查看回复!! 点击登录
游客
4
登录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