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梅水路左岸观邸买了一套房子,销售在卖房子的时候没有说明在我们的小区南边,就是丽都东路要建一座桥,害我们傻傻的就买了。今年3月份,政府说丽都东路要建一座连接芹洋半岛的桥,政府说这个项目2007就已经规划立项了,但是正兴地产的销售在卖房子的时候根本没有跟我们说明,不然谁还会花那么多钱买这样的房子。据我们所知,正兴地产在规划建设楼盘的时候早都知道丽都路那边要建桥了,但是卖房子的时候就是没有告知我们,请问这属于合同欺诈吗?我们要怎么拿起什么法律来告他,求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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