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帖

梅县区信访局相关工作人员办事敷衍、推诿、拖延。

民生168 2015-12-25 17:47:24      0 2327
收藏

    第一点:县信访局把葵下村民反映相征地组工作人员征地程序违法、暗箱操作等的问题打回镇政府受理是失职、敷衍、推诿、的行为。
  因为县政府是征地的主管部门第三条 信访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说明镇政府是没权受理征地程序违法等事项的。
   第二点:县信访局以信访答复没注明救济途径和注错救济途径等为由拖延受理村民复查申请。这是拖延的行为。
    根据《广东省信访条例》第十一条 信访人在信访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六)依法提出复查、复核申请;


如果觉得这篇文章对您有帮助,请打赏支持一下!


最新回复 (0)
你还未登录!不能查看回复!! 点击登录
游客
1
登录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