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口镇侨乡村书记潘增明利用手中权利,伙同其舅舅,把属于集体的山林私自出卖给一个五华老板,现正在大兴土木,建一个所谓的休闲中心,现主楼已建到有四层了!请问上级领导,如此私自卖地,违法吗,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了吗?村民又该如何维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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