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人民政府及市国土局领导:五华县转水镇维龙村村民林Ⅹ辉目无政府及水田保护法令,在去年11月30日转水镇国土所对其责今停工整改恢复原耕地的通
知,不到一年的时间依旧没有恢复,仍大肆兴建。死灰复燃!还给周边村民在水田建房起了“带头作用”我想问硬打硬的五华县人民政府去那里了?法治的梅州、五
华政府就不能学习深圳、广州对违法行为政府牵头进行强拆吗?一个责令整改通知书能解决问题吗?硬打硬的五华县政府还能不能扼杀这股歪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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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转水镇维龙村6组村民林文飞未经依法批准于2014年11月占用维龙村陂脑的耕地110平方米建房。转水国土资源所巡查发现后,于2014年12月
29日对其发出《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停止施工。该户不听制止于今年11月27日继续抢建,转水国土资源所巡查发现后对其制,目前已
停工。我局已要求转水国土资源所加强巡查监控。
五华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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