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梅州市供电局,兴宁供电局
落实好下属“兴宁供电局定性为不属困难企业。”却拿着与“县属困难企业军转退休干部”一样的社保1900多元退休费,“不属困难企业”却比县
财政补助后的“县属困难企业军转退休干部”月收入少几百元后的兴宁军转办“我们已经把我市困难企业军转干部提高生活补助的请示报告、复印给兴宁供电局人事
部门参考。”件,兴宁供电局2013年前历年来上访后都能按兴宁“县属困难企业军转退休干部”提高生活补助的请示报告给于本局军转干部补助,为此请梅州市
供电局,兴宁供电局别说落实好中央各政策规定,最低也应落实好“我市困难企业军转干部提高生活补助的”标准!
兴宁市供电局军转干部
2015.12.10
附: 《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25日的答复;》
咨询信息
咨询人 兴军转
类型 求决 来信时间 2015-11-24 12:10:31
标题 请梅州市人社局别忘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军转退休干部
内容 请梅州市人社局别忘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所谓“属省属企业军转退休干部”成了两头不管的他们:
梅州市人社局:
梅州供电局下属兴宁,五华,平远等供电局的军转退休干部,虽原单位名义上属省属企业,但社保代遇仍属本地社保,所以军转退休干部遇到的各种问题,不
管中央直属企业还是省属企业,共产党仍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进行管理,所以近几年给县属企业军转干部各种调高生活补助标准的规定文件你们理应按“属地管
理,分级负责”的程序规定给梅州供电局及其下属兴宁,五华,平远等供电局发份给于参巧,但你们都忘了,因此现拿着县社保代遇的所谓“属省属企业军转退休干
部”成了两头不管的军转干部,因此请你们别忘了在梅州的中央直属企业,省属企业军转干部仍“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他们,给没有收到过你们的梅州供电局及
其下属兴宁,五华,平远等供电局补发份去年及今年可参照的调高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标准的规定文件给他们参巧,以解决在梅州的省属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标
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却两头不管的问题!
兴宁市供电局军转干部
2015.11.25
回复信息
回复类型 答复
处理部门 梅州市直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处理时间 2015-11-25 16:47:59
处理意见 你好!你咨询的问题经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答复如下:
1、兴宁供电局定性为不属困难企业。
2、我们已经把我市困难企业军转干部提高生活补助的请示报告、复印给兴宁供电局人事部门参考。
3、今后如生活补助等政策变动将会及时转发给兴宁供电局人事部门参考。
感谢你的来信。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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