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镇坪新村陈良国利用水田建房没有申请错成了纠纷,民众民愤极大。跟村干部调解不听。镇政府两次发通知,成为耳边风以继续进行施工,望有关执法部门要严加处理。防止严重的后果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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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
您好!收到你在梅州民声反映的关于坪新村村民违规在水田继续建房的信息后,我镇党委政府领导十分重视,专门安排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干部多次到坪新村了解情况,现将具体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违法用地户基本情况:陈良国,男,现年78 岁,香港户籍(户籍姓名陈伟),原桃源镇坪新村上陶村民小组村民,现其一人回桃源镇坪新村常住。陈诗彪,陈良国之侄子,属桃源镇坪新村上陶村民小组村民。
二、违法用地经过及处理阻止情况:陈良国、陈诗彪于2015 年10月30 日在桃源镇坪新村上陶在其种植的果园(原地类部分水田) 里边动工平
整土地欲兴建房屋,占地面积约80平方米,国土资源所动态巡查发现并制止,2015 年11月5 日上午国土资源所动态巡查发现其继续施工,现场责令其停
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并送达了《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2015年11月30日,镇政府联合高陂片“两违”办公室工作人员十多人到现场,发现
现场无人施工,但有继续施工迹象,找到当事人并当场下发了《大埔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听候处理。目
前平整土地后尚未施工建房,今后镇政府将配合上级部门加大执法巡查力度,视其违法占地建房情况依法作出处理。
桃源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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