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梅县区公安分局松口派出所的民警,来到松口镇中畲村将村民巫某先给抓了,随后巫某先还被处以行政拘留。而说起巫某先犯的事,还要从十多年前他捡的一捆类似绳子的东西说起,这到底是啥东西,怎么捡了还会被公安机关找上门来呢?
9月19日,根据前期掌握的线索,梅县区公安分局松口派出所民警来到该镇中畲村沙下的巫某先家中,经过一番搜查,民警找出了一捆东西。
经查,这个东西是爆炸性危险物质的导火索,通过测量,这条导火索长达734厘米。这私藏危险爆炸品,可是违法行为啊!随后,民警依法将巫某先带回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那这捆导火索究竟是从何而来的呢?面对民警的询问,巫某先的回答说这是自己十多年前从石场那边捡来的,以为这捆导火线将来有一天能派上用场就一直放到现在。
目前,因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对巫某先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非法储存炸药、雷管、导火索等各类爆炸物品都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能会触犯《刑法》,可不要再干这种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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