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城一市民:梅江区物价部门受理物业服务收费备案申请后,须在多长时间内向物业公司作出批复?
市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关于制定梅江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和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附件二要求:“价格主管部门受理物业服务收费备案申请后,对符合规定,同意备案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文书。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以备案,并说明理由。”如梅江区价格主管部门受理备案申请后超过工作期限未答复,物业公司可向梅江区人民政府或市发改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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