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归读一品业主,有二点问题反映:
1、本人套房今年6月发生外墙渗水,套内装修及家具受到严重损坏。
2、小区内公共路面多处损坏,对小区住户出行及行人安全产生极大威胁。公共路面长期损坏,上周本家亲戚来访,因为路面原因,摔了一跤,造成老人家骨折。天理何在!
以上二点本人多次联系物业维修,物业答复因涉及现由业委会帐户代管的专项维修基金,需业委会核实并同意后方可维修。物业已发函并催促(物业原话),并向我出示了相关与业委会联系函件。
如果我们成立业委会是这种情况,还不如当初不成立更好!那时候物业维修还算及时到位。成立后,怎么反而问题多多!这是业委会不作为?还是物业在推托?
诉求:
1、请主管部门领导重视这个问题,并督促归读一品小区回归正常运作途径。
2、如果确实业委会不作为,请政府部门介入对业委会进行查处。当初我们选业委会是为了让小区更好,不是要现在这样乱七八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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