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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远人大代表强行霸占拆除我房屋欺压百姓及篡改集体路宽的申诉书

民生168 2016-7-23 12:46:03      0 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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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梅州市各级领导:
您好,我是大柘镇超竹高塘三7号村民卓志明,现就我家房屋被平远县人大代表兼村干部卓天奉强行霸占拆除向市领导申诉。
事实陈述
1、平远县人大代表兼村干部卓天奉,在 2014 年因修回家道路,利用职权,在未告知并取得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强行霸占拆除我家在高塘村的祖屋,拆除后 我家人从旁人得知,去找卓天奉理论,卓天奉当时在铺路面,作为一个国家干部公务人员,强占他人房屋、土地还态度非常恶劣,不单止不解决问题,还因其有权力 口气狂妄,威胁我家人说“等着、始终让你家没路走(因我家建在原超南小学对面,山脚稻田中间,单家圆屋,回家要走长长的田路)”!这句话让人心寒,官大压 死老百姓!
2、村集体机耕路于2006年11月17日至12月11日建路,我家当时自己掏钱买了高塘村民八姆家2米宽10米长的土地,用于加宽此路的路头,位置刚好 在卓根民家屋前路段,所以此段路加上我有自己买的路面建好为3.5米宽,因当时只是铺的泥土沙子,家里经济困难,无钱铺水泥,正因为如此,未铺水泥路,界 限被改,被卓天奉利用职权私自把路宽1.5米卖给卓根民一家,并利用职权在资料上记录上把路面宽改为了2米,而卓根民一家把这1.5米路面用围墙围起,变 成私有财产。 
此事千真万确,路的宽度有高塘村“几十户”村民连名签名为证,还有卖给我家土地的八姆家可以作证,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如果上级领导真有调查,我相信群众 能够证实此事,此路关系千家万户的生计,也关系平远繁荣经济的发展,路是公家的,为发展致富用的,不是某些有权人的私有财产。请上级领导调查,留在政府的 档案文件是经过篡改的,我相信公道自在人心。
1、    恳求市领导收回我家被强行霸占拆除的房屋及土地并回归原貌
2、    恳求市领导主持公道,恢复3.5米宽的路面.
此致
敬礼

 申诉人:卓志明
住址:大柘超竹高塘三7号
联系电话:15361962022
                                          日期:201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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