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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168
2016-6-22 14:3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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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您好,我县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房住房改造工作是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严格按照相关工作流程进行的,以C级或D级危房为唯一长期自住房屋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确定改造户名单,并对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由材委会向镇政府上报经公示无异议的改造户名单,镇政府对审查合格的改造户办理申报手续并录入信息平台,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镇报送的改造户名单及相关资料进行再次审核,审核无误后对全县改造户名单在县电视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改造户方可批准改造,并由镇政府与改造户签订改造协议。改造户危房改造完成后经改造户所在村委会、镇政府及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验收组进村入户逐户现场验收通过后,由财政部门按照有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及时将补助资金通过“一卡(折)通”发放给改造户。感谢您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丰顺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6.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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