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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国家干部农田保护区内违建

民生168 2015-11-18 16:39:20      0 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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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兴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预审科李金泉,在任职期间存在严重的违规违纪问题,为了纯洁党风党纪,提高国家公职人员在人民心中的威望,现将我们所了解到的关于李金泉违规违纪行为做如下举报:
被举报人:李金泉,男,系广东省兴宁市刑侦大队预审科科长。
一、李金泉在任职期间,不顾国家政策规定,在老家兴宁市坭陂镇东兴村栅下老屋,利用职务之便,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情况下,蓄意改变耕地用途,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建房屋,现已打好地基,建起六条梁柱。
二、李金泉与其妻子同属于国家公职人员,按照法律规定只能生一胎,李金泉夫妻在育有一女,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明之后,又不顾国家法律规定再育一子,现年女儿22岁,儿子11岁。被举报人的行为已经严重违法了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
目前东兴村的很多群众对被举报人李金泉的行为敢怒不敢言,我们殷切的希望相关部门尽快的认真的进行核实、查处,象这种目无王法,知法犯法者,应该严查!

检举人:张桂娟
回复信息 
回复类型 答复 
处理部门 梅州市直 - 市国土资源局  处理时间 2015-11-12 09:46:51  
处理意见 Li:
       你好,经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反映李金泉在老家坭陂镇东兴村栅下老屋占用农田建房屋的情况,经调查,李金泉,坭陂镇东兴村楼栅下人,其于今年10月在本村辖区内占 用耕地约120平方米动工建房,坭陂国土所第一时间发现其违法行为,及时依法制止,并发出《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此后坭陂国土所工作人员多次制 止施工并没收违法施工工具。2015年11月1日晚,李金泉用灌浆机一夜抢建,目前建成柱梁结构主体一层后停工至今。
    二、关于反映李金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规定超生的问题,不属我局管辖范围,请检举人到当地计生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反映。
    我局要求执法队专职巡查组及坭陂国土所加强对该宗违法用地的巡查监管,防止李金泉继续兴建。
                                               兴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11月10日
 
 
现二楼柱子己做好,坭陂国土在干嘛????是官官相护吗???也不是120平方.占地上千平方保护区内水田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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