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河道管理,严厉打击违法侵占河道及河道管理范围建设行为,清除河道“四乱”,改善生态环境。12月17日,岐岭镇依法对合水村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
2024年9月3日,我镇巡河工作人员在河道巡查中发现合水村村民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了占地约150平方米的建筑物用于养殖,工作人员按照《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当日即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时整改。前期,当事人抱着侥幸心理,拒不配合,但经镇村干部多次上门入户耐心劝说,详细宣传河道管理保护相关政策后,当事人意识到违法建设的严重性,同意拆除违建建筑。2024年12月17日,岐岭镇出动执法人员10余人,出动挖机1部,通过机械加人工的方式对违建构筑物进行了拆除。
拆除前
拆除中
拆除后
接下来,岐岭镇将严格落实河长制工作,持续加大河道巡查管护力度,确保涉河违法建筑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拆除,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涉河违法建设行为。同时,加强宣传引导,强化广大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努力打造河畅、水清、绿岸、景美的流域水环境。
(岐岭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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